24小时服务咨询热线:
13959247621
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北5楼
国家医疗安全局发布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保险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文件)。国家最终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险支付提出了指导意见。
互联网+医疗服务是什么?
文件指出,互联网+医疗服务是各级医疗机构之一。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在线方式开展离线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当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体系。
重点: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商是不涉及健康咨询机构和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如何进行?
医保局在价格管理上主要从5个方面进行规范化指导:
1、按医疗机构经营性质分类管理。
文件要求:公共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由政府控制,医疗安全部门指导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和公共医疗机构收取服务费用的标准不超过公布的价格。
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重点:以政府调控为主的公立医疗机构,以市场调控为主的非公立医疗机构。
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可以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互联网医院适用相应的价格项目政策,根据其所有制和经营性质进行登记。
医疗保障部门主要按照项目管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未经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向患者收费。
重点: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经医保局批准。
2、项目准入基本条件明确。
文件规定: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设立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卫生行业主管部门,以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服务.临床路径明确.技术规范明确;
2.为病人提供直接服务;
3.用互联网等媒体远程完成服务流程;
4.线下同一项目的功能应能实现服务;
5.服务应该是一种诊断.对疾病的治疗有实质性的影响。不能通过改变表达方式.拆分服务内涵.增加非医疗步骤等方名义增加项目。
要点: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远程完成为患者提供直接服务.功能与线下同项一致。
3、明确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形。
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各种情况,医保局明确规定:
1.不直接面向病人的服务,仅发生在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和其他机构之间;
2.医疗机构为不属于诊疗活动的病人提供服务;
3.非医疗人员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疗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疗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利服务等医疗服务。
要点:必须是具有医务人员资格的医疗机构和病人.诊疗活动。
4、要保持线上线下合理比价,制定调整价格。
省医疗保障厅制定调整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应保持线上线下同类服务的合理比价:一是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服务效用相匹配,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和价格水平,体现激励服务与防止滥用的并重;二是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经济改善程度相匹配,使线上服务比传统的医疗方法更有利于节省患者的整体成本;三是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必要的成本差异相匹配,体现医疗服务的共同成本和互联网+的额外成本。
重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5、细化价格政策,针对各种服务特点。
1.如果公共医疗机构提供检查和检验服务和委托第三方发布结论,费用应当按照价格执行委托方的离线检查和检查服务项目,和费用不得单独根据远程诊断,不得重复收费;
2.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互联网复诊,由不同级别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按普通门诊价格收费;
3.公共医疗机构提供家庭医生服务依靠互联网+,提供服务和结算费用根据签署的内容和标准服务包,并不收取额外费用由于服务模式的变化。
还需要具有相应资质的医保支付政策。
文件规定,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的指定医疗机构包括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相同的线下医疗服务,并执行相应的公共医疗机构的收费价格。
如果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价格失信、欺诈保险等行为的,应当纳入违约协议,按照规定处理。
重点:需要具备定点医疗机构的资质才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